标准成本控制制度
企业在产品生产过程中,根据制订的标准成本来控制实际成本的发生,以达到降低成本目的一种控制制度。
它产生于20世纪20年代。
至50年代后,西方工业发达普遍承认了标准成本的概念,使其得到了广泛的推广应用。
标准成本控制制度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1)标准成本制订。
通常只对单位产品生产成本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三大项目制订标准成本,
并以交成本人工和制造费用三大项目制订标准成本,
并以将成本按其性态划分为变动成本与固定成本作为制订标准的基础。
尽管这三大项目的具体性质各有不同,但其标准成本大都是通过单位产品的标准用量和标准价格的乘积来表示的。
大多数企业都以政党标准为基础,即根据正常的工作效率、
正常经营管理水平和正常价格规定的成本,既考虑过去较长时期的实际平均水平,
又要消除企业经营活动中的异常情况,并估计到未来的生产发展趋势。
在单位产品标准成本中,直接材料标准成本是生产单位产品所需各种直接材料的标准
用量同这些材料在正常情况下的价格的乘积之和;
直接人工标准成本是单位 品所需消耗的各种人工的标准工时数同其相应的标准小时工资率的乘积之和;
制造费用标准成本是单位产品标准谁工时数与事先确定的标准分配率的乘积;
固定制造费用标准成本是单位产品标准工时数与事先确定的标准分配率的乘积。
上述费用的标准分配率是费用预算合计与标准总工时之商。
将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变动制造费用的标准成本相加,
即得按变动成本法计算的单位产品标准成本,再加上固定制造费用的标准成本,
即可得按全部成本法计算的单位产品标准成本。
在实际工作中,标准成本制订可采用单位产品标准成本卡的形式进行。